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鹿草國小
四、辦理時間:108年 6月 24日至 108 年 9 月 12 日(歡迎當作學生暑假作業,鼓勵學生參加),收件時間 108 年 8 月 30 日至 9 月 12 日
五、甄選對象:
(一)本縣各國中及國小學生。
(二)組別分為:
1.國小(中年級組)
2.國小(高年級組)
3.國中組
六、甄選名額:
(一) 國小組:請各校各組別(中年級及高年級), 1-6班各組可推薦 1名,(7-8 班各組可推薦 2 名、 9-12 班各組可推薦 3 名、 13 班以上各組可推薦 5 名)。
(二)國中組:請各校推薦 9名( 12-17班可推薦 15名、 18 班以上可推薦
20名)。
七、甄選方式:
(一)本縣國中小組,請各校依本計畫第六點先行初選,獲初選推薦者請填寫尋找家庭記憶-「家訓-我家的智慧寶藏」甄選活動報名表。
(二)本縣國中小組交件說明:交件期限,自 108年 8月 30 日至 108 年 9 月 12 日,作品送達以郵戳或親自交件日期為憑。
(三)交件地點:嘉義縣鹿草鄉鹿草國民小學教導處收,地址: 611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 221號。電話: 05-3752004*204 。
(四)注意事項:請於信封袋上註明「尋找家庭記憶-「家訓-我家的智慧寶藏」甄選活動」比賽活動字樣,並請於參賽作品繳交或郵寄時注意勿摺疊,以免作品毀損。
(五)得獎公布: 108年 9月 27 日前公布比賽成績,並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http ://http://www.cyc.edu.tw 。
八、由承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以文字內容為評選標準。
九、比賽獎勵:
(一)各組經甄選通過,由縣政府發給獎狀乙紙。
(二)學校組指導教師核發獎狀乙紙。
(三) 學校組同一教師指導學生多位獲獎,以核發獎狀乙紙為原則。
十、作品處理:
(一)參賽者請自留底稿,參加之作品一律不退件。
(二)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有網路公告作品、宣傳發表、製作廣告、媒體刊登、雜誌報導等權利,不另計酬。
十一、預期成效:
透過家訓的甄選活動,引導啟蒙感恩長輩訓勉提攜的溫馨言語,並能內化
建立良好的品格道德與家庭倫理觀念,帶動未來社會一片祥和的氣氛。
十二、活動結束後,工作人員依縣府相關規定辦理獎勵。
更新於(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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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1 | 一年級︰16 | |||
教師︰17 | 二年級︰23 | |||
職員︰6 | 三年級︰28 | |||
普通班︰5 | 學生數合計︰67 | |||
資源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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