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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訪客 - 疫情期間資訊公告專區 | 2020-03-16 | 點閱數: 1114

各校活動辦理之地點具以下特性:(一)密閉空間(二)使用中央空調(三)空氣不流通無對外窗(四)人與人距離小於 1 公尺,且當本縣「有確診案例無法釐清感染源有社區感染之虞時」,針對本縣各校辦理之室內活動停辦規範等防疫措施如下:
(一)100 人以上活動:符合上述特性四項條件任一項者,一律停辦。
(二)300 人以上活動:室內活動一律停辦。
(三)300 人以下活動但同時符合「非屬密閉空間」、「獨立空調」、「空氣流通可開啟對外窗」及「人與人距離大於 1 公尺」四項條件者,雖未達停辦標準,主辦單位需落實各項應配合防疫措施如下:
1、各個入口處安排專人量測體溫及手部酒精消毒。
2、所有入場人員(含工作人員)一律佩戴口罩。
3、禁止有發燒(額溫≧37 度、耳溫≧38 度)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者入場,若有相關症狀者,應主動向衛生單位通報進行後續就醫轉銜處置。
4、活動場域內提供洗手設備、擦手紙或乾洗手消毒液。
5、針對與會民眾、來賓進行列冊,需包含姓名、連絡電話及通訊地址。
6、於活動會場內張貼呼吸道禮節、手部消毒等宣導海報、單張。
7、活動內應設有觀察員,隨時監測場內狀況是否符合辦理規範。
8、「65 歲以上者」或「慢性病患者」或「身心障礙者」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症高風險族群,應避免參與各類型活動,若經勸導仍堅持參與,請主辦單位讓該等對象簽署切結聲明書。
惟本縣目前尚無確診案例,基於防疫部署及參酌其他縣市作法與學校行政實務,針對本縣各校辦理之活動原則規範防疫措施如下,請貴校配合辦理:
(一)室內場地租借
1、本縣所屬學校暫停開放室內場地供外界人士租借使用(如活動中心、禮堂、會議室、教室等),以免因人群聚集及進出人士無法掌握,形成防疫破口。惟針對長期外借並有固定對象之團體如社區大學,考量成員來源明確且有學生名冊,類此活動則請續借場地使用。
2、已申請租借者,請其辦理退費。
3、已繳納租借訂金且仍堅持辦理活動者,請借用人依照衛福部因應指引辦理相關防疫措施。
(二)其他活動
1、校慶活動:建議縮小辦理之規模或延後辦理。
2、游泳課:原則上延後到 4 月底 5 月初辦理,惟如校內有或鄰近經步行可到達之游泳池設施而且有管制或有具體之防疫計畫,經函報本府同意者,不在此限,可對內開放游泳課。
3、畢業旅行:延後或暫緩,由各校自行決定。
4、學校圖書館:原則上開放,但需做好相關防疫措施。

學生停課後需補課,如採線上課程學習,學校應報具體計畫送本府審查。

活動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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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數計時

113年國中教育會考

學校師生數

更新於(2023.08.22)
校長︰1 一年級︰16
教師︰17 二年級︰23
職員︰6 三年級︰28
普通班︰5 學生數合計︰67
資源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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