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 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與請領清冊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4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0747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
| (一) | 114 學年度補助認證考試項目: |
| 1、 | 教師於本補助計畫執行期間完成臺灣台語/客語語言能 力中高級以上之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規 情形, 經本府檢核後撥付經費;本計畫報名費依各認證考試簡章所列報名費金額核實補助,惟每試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以下同)2,500 元整。 |
| 2、 | 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附件)如下: |
| (1) | 教育部 114 年度第 2 次及 115 年度第 1 次台灣台語語言能 力認證考試,且限擇 B 卷或 C 卷應考,每師每試上限 250 元整。 |
| (2) | 客家委員會 114 年度第 2 次及 115 年度第 1 次中高級以 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試上限 250 元整。 |
| (3) | 國立成功大學 2024 年秋季及 2025 年春季全民台語認 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 試題應考者,每師每試上限 2,500 元整。 |
| (二) | 執行期程: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 |
| (三) | 補助對象: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級中 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具合格教師 證且任期 3 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 |
| 三、 | 為掌握申請進度,請貴校欲申請者先於 115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前,詳細填妥下列表單: |
| https://forms.gle/j7zRBsxfwcU8JUJU8 |
| 四、 | 申請作業:旨案補助經費申請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 止,請確認貴校教師參與考試且無缺考情形,函文並檢附相關人員報名費請領清冊及到考證明(含應試章)報府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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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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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長︰1 | 一年級︰18 | |||
| 教師︰19 | 二年級︰24 | |||
| 職員︰6 | 三年級︰17 | |||
| 普通班︰6 | 學生數合計︰59 | |||
| 資源班︰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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