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縣 115 年「吾愛吾家系列活動-慈孝在我家」海報設計及數位攝影比賽活動,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 115 年 2 月 3 日府授教家字第 1150037219 號函(諒達)辦理。 |
| 二、 | 請尚未交件之學校依限前完成本案海報及數位攝影作品之交件,交件期限說明如下: |
| (一) | 海報設計比賽:原自 115 年 2 月 4 日起至 5 月 4 日止,延至 5 月 7 日止。 |
| (二) | 數位攝影比賽:原自 115 年 2 月 4 日起至 5 月 4 日止,延至 5 月 7 日止。 |
| (三) | 作品送達以郵戳或親自交件日期為憑。 |
| 三、 | 交件地址: |
| (一) | 海報設計比賽:嘉義縣水上鄉柳林國小(嘉義縣水上鄉柳林村 92 號),請於信封袋上註明「吾愛吾家系列活動-慈孝在我家」(海報設計比賽)等字樣。 |
| (二) | 數位攝影比賽:嘉義縣中埔鄉和興國小 (嘉義縣中埔鄉和興路 91 號),請於信封袋上註明「吾愛吾家系列活動-慈孝在我家」(數位攝影比賽)等字樣。 |
| 四、 | 注意事項: |
| (一) | 海報設計比賽: |
| 1、 | 比賽作品背面均需黏貼本次比賽之報名表。 |
| 2、 | 送件學校注意事項:寄送件時應自行留意作品之完整性,以避免脫落、折損、污毀、損壞等,注意勿摺疊捲折海報作品。 |
| (二) | 數位攝影比賽: |
| 1、 | 比賽作品需填寫「吾愛吾家系列活動-慈孝在我家」數位攝影比賽作品表格,並張貼 6×8 沖洗數位相片。 |
| 2、 | 參賽作品繳交或郵寄時請注意勿摺疊,以免作品毀損。 |
| 3、 | 上傳比賽作品電子檔(含作品表格 word 檔及照片檔,照片檔請交付原始數位檔,圖檔案格式必須以 JPG 檔為主) |
| 4、 | 上傳網址: https://forms.gle/m7E1ESpoRYWwnDo7A |
| (三) | 比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且不得重複投件其他比賽活動,亦不得盜用他人作品,如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狀;其指導教師取消獎勵。 |
| (四) | 若有第三人對參與者所創作之作品中的人、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對圖片所引發的法律責任負完全責任。其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
| (五) | 作品收件後一律不予退件,請參賽者自留作品底稿。 |
| (六) | 其餘事項請詳閱活動簡章。 |
| 五、 | 得獎公布:評選結果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布於本縣教育資訊網,為獎勵學生積極參與家庭教育活動並強化家庭世代交流,本府將辦理「吾愛吾家系列活動-舞動身影傳真情」活動並舉行頒獎典禮,屆時再行調查受獎人出席情形。http://www.cyc.edu.tw/ |
| 六、 | 檢附本案活動簡章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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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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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長︰1 | 一年級︰18 | |||
| 教師︰19 | 二年級︰19 | |||
| 職員︰6 | 三年級︰24 | |||
| 普通班︰6 | 學生數合計︰61 | |||
| 資源班︰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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