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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6-05-08 | 點閱數: 3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7 月 30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40079783 號 函及同年 8 月 6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40107328 號函頒校園 安全防護注意事項及教育部 115 年 5 月 5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52801809 號函辦理。

二、因應近期發生學生於校外遭不明人士疑似跟(騷)蹤、傷害 事件,教育部重申強化校圍安全防護機制注意事項,請各 級學校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並強化學 生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等相關措施:

(一)加強師生安全意識, 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宣導事項如下:

  1. 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 圍,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 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2. 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免單獨留在教室, 不單獨上廁所,避免單獨到校圍偏僻的死角,維保自 身安全。
  3. 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 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 出入,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
  4. 於校外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 前往,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人的要求, 交金錢或隨同離開。
  5. 在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或 周邊最近愛心(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 的注意,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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