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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6-06-03 | 點閱數: 22
主旨: 有關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 115 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童軍專長)」招生簡章 1 份,請貴校轉知校內同仁並鼓勵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5 年 5 月 26 日師大進字第 1151014591 號函辦理。
二、 報名日期: 115 年 5 月 22 日至 115 年 6 月 5 日止。
三、 招生對象(報名資格):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具下列資格之一,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第 1 類: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 8 條第 2 項資格,符合第 7 條第 1 項由主管機關(縣市政府)採公開甄選方式,進用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且最近 3 年內於偏遠地區實際服務累計滿 4 學期,(得採計相同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服務年資),並表現優良者。(經教育部調查結果,本學年度僅有澎湖縣政府辦理公開甄選。)
(二) 符合「師資培育法」第 8 條之 1 第 1 項者(自費生;由學校自辦甄選者):
1、 第 2 類:於偏遠地區中等學校童軍科目(含特教班)實際服務累計滿 8 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原住民身分者需符合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惟累計之服務年資不限偏遠地區。
2、 第 3 類:於偏遠地區中等學校曾任童軍科目(含特教班)代理教師 4 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者。
(三) 報名方式:詳如附件招生簡章。
(四)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白峰齊先生(電話: 02-77495852 ;電子郵件: alen.pai@ntn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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