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115 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及修正內容對照表各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5 年 7 月 29 日藝演字第 1150001792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修正重點概述如下: |
| (一) | 為利區分比賽類別及比賽組別,故酌修相關文字:將第柒點各「組」改成「類」,使第柒點所稱「類別」,與第捌點「組別」有所區別;本要點其餘相關處亦以此類推統一修正名詞。 |
| (二) | 補充敘明參賽者名冊(本要點附件 1)繳交規定:網路報名時只需填報參賽學生數及候補人數,決賽報到當日再提交參賽者名冊。 |
| (三) | 將「劇本封面」新增為本要點附件 2 :考量「劇本封面」範例格式本館已公告兩年且具普遍採用共識,故將其新增為本要點附件 2 ,提供參賽團隊依照要點規範使用之;原附件 2「劇本授權書」及附件 3「參賽劇本切結書」,依序調整為附件 3 、 4 。 |
| (四) | 增設副監場主任一人:因應現行實務作業需求,決賽承辦單位除監場主任外,另增設副監場主任一人,以襄助比賽相關行政與爭議等事務。 |
| 三、 | 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為 116 年 4 月 7 日至 5 月 10 日間舉行,將依決賽報名隊數安排賽程後公布施行,同時為維護學生參賽權益,請於其他活動期程規劃時,將本比賽決賽期程納入考量,俾避免彼此辦理時間衝突情形。 |
| 四、 | 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同步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網站( https://web.arte.gov.tw/drama/ ),請轉知各校逕行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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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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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長︰1 | 一年級︰18 | |||
| 教師︰19 | 二年級︰19 | |||
| 職員︰6 | 三年級︰24 | |||
| 普通班︰6 | 學生數合計︰61 | |||
| 資源班︰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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