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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6-09-04 | 點閱數: 34
主旨: 有關 115 年「13 至 22 歲青少年領用文化禮金」資訊,惠請貴校協助加強推廣宣傳,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文化部 115 年 9 月 1 日文創字第 1153022789 號函及本府 115 年 1 月 12 日府教發字第 1150010525 號函(諒達)辦理。
二、 為鼓勵青少年藝文參與體驗,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自 112 年起發放文化禮金,作為看國片、看表演、買書、逛博物館、手作 DIY 等藝文消費折抵使用。 115 年文化禮金發放對象為 13 至 22 歲每人 1,200 點文化幣( 1 點等同新臺幣 1 元)。相關領用方式業於前函說明。
三、 為強化學校端之推廣,文化部業製作宣導單(樣式如附件)並將逕寄紙本至全國各國民中學,敬請貴校協助將宣導單張貼或夾帶至國一學生聯絡簿內頁,鼓勵符合資格學生領用文化幣。
四、 檢附宣傳圖卡、懶人包、海報及宣傳影片(電子檔請至雲端連結 https://reurl.cc/3bYGRR )下載,請貴校惠予透過校內宣傳管道周知師生(如:電子郵件、公告欄、電視牆、校務系統、通訊軟體、社群媒體平台等)。
  • 1150903_115年「13至22歲青少年領用文化禮金」資訊_函_1150003765.pdf
    1) 1150903_115年「13至22歲青少年領用文化禮金」資訊_函_1150003765.pdf
  • 1150903_115年「13至22歲青少年領用文化禮金」資訊_海報_1150003765.pdf
    2) 1150903_115年「13至22歲青少年領用文化禮金」資訊_海報_1150003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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