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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2-02-10 | 點閱數: 230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127日移署移字第1110017307號函暨本府111110日府教學特字第1110006883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本(110)學年度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報名期間:111214日(星期一)至同年314日(星

期一)止。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申請獎項:

1、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優

秀獎學金及清寒助學金。

2、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優秀獎學金及清寒助學金。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至

3萬元不等獎助()學金。

四、本計畫報名方式如下:

()除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外,申請其餘獎項均須由「目前就讀之學校」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並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該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另前揭學校如為「首次」申請,則須先以「1100139328」公文字號於本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

()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者」自行於本系統完成線上申報,並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該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另申請者如為「首次」申請,則須先於本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

五、另本系統僅於111214日至同年314日開放受理報名,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協助轉知所屬依上開時間完成報名及相關申請資料寄送事宜,如尚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0分至530分,洽詢下列專線:

()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60426052606254825492579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分機270271308562573

六、檢附本計畫1份。

活動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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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數計時

113年國中教育會考

學校師生數

更新於(2023.08.22)
校長︰1 一年級︰16
教師︰17 二年級︰23
職員︰6 三年級︰28
普通班︰5 學生數合計︰67
資源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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